发布时间:2021-12-27 来源:省知保中心 作者:省知保中心 日点击量:1
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,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,依据《中国(浙江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、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、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;停止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、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、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、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向中国(浙江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预审案件的代理服务一年。